天津市北辰区公务员招考资格证书原件验证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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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天津市北辰区人事局 2009-5-12 10:13:23 |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安排,我区定于2009年5月13、14日两天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证书原件验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具体时间及验证人员: 5月13日上午8:30—11:30 公务员科员(一)至科员(九)岗位考生; 5月13日下午2:00—5:00 公务员科员(十)至科员(二十三)岗位考生; 5月14日上午8:30—11:30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考生; 5月14日下午2:00—5:00 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岗位考生。 二、地点:北辰人才中心人才招聘大厅(北辰区延吉道党校院里) 三、考生须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开具报名推荐表)及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外语等级证书、成绩单、相关工作经历要求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非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携带由市教委或市人才考评中心对其毕业证及学位证验证的结果;国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有学历、学位证书,连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说明。其中,享受加分政策的“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定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 四、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有特殊情况及时与招考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26390191 15022235836
天津市北辰区人事局 2009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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